户籍管理领域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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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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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对象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市级 |
区级 |
街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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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预防接种(辖区内 0~6 周岁儿童预防接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市级文件】《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沪卫计疾控〔2017〕029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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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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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需要预防接种的0-6周岁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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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另附接种门诊开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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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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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登记-接种-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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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携带预防接种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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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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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预防接种(狂犬疫苗接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市级文件】《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沪卫计疾控〔2017〕029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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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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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被猫、犬等动物咬、抓伤的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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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24小时接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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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伤口清理和接种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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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挂号-就诊-付费-处理伤口和接种疫苗-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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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被猫、犬等动物咬、抓伤及时就诊;携带医保卡或就医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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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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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预防接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市级文件】《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沪卫计疾控〔2017〕029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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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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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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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疫苗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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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登记-接种-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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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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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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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规范(2020版)》的通知(沪卫基层〔2020〕5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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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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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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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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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2.个人健康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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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在居民接受常规诊疗服务时,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人为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上门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服务时,收集居民相关健康信息,由专人为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在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时,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对尚未建档的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利用智慧健康驿站、健康云APP等依据国家相关建档要求规范运行的信息化载体,引导居民实名认证后自助建档,由专人对接居民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通过与公安、人口等信息系统对接,作为建档时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的来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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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规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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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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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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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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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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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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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0-3岁儿童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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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0-3岁 1.婴儿出生后1月起,家长持相关证件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提出申请;2.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对象并按时进行儿童系统保健的0-3岁儿童予以实时减免健康检查费用;不符合条件者付费。 4-6岁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为辖区内托幼机构符合条件4-6岁儿童开展免费健康检查。 不符合条件者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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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按流程规范进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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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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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沪卫规〔2020〕5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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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孕产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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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助产医疗机构(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亭林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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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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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怀孕3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上海市孕产妇保健手册》;2.建册后持《上海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前往助产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3.产后访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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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按流程规范进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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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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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1.辖区内60-64岁常住人口;2.辖区内 65岁以上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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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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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中医体质辨识;3.体格检查;4.辅助检查;5.健康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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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符合要求的服务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前往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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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1.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2.区卫生事务中心将抽取系统中的体检数据作为各社区的考核成绩以及工作量的统计;3.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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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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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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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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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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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建卡和日常随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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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非签约患者携办理材料去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建卡;签约患者,家庭医生实时建卡;2.已建卡患者,按慢性病管理要求进行随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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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服务对象为18岁以上高血压患者和35周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本市户籍居民或《上海市居住证》持证本人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的配偶和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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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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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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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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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规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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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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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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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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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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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可疑症状/高危人群;发现可疑-推介转诊;确诊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周期随访-结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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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规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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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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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新生儿疾病筛查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沪卫规〔2020〕5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本区助产医疗机构(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亭林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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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本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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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本区助产医疗机构(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亭林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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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脂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新生儿听力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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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告知、采血、实验室检测、追踪随访、确诊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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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按流程规范进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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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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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居民死亡推断书)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市级文件】《上海市“公民身故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方案》(沪公通字〔202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民病伤死亡信息报告、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沪卫信息〔2020〕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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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金山区户籍居民在家死亡、流动人员在家死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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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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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出具《居民死亡推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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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在家死亡,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病史证明(病历本、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特别说明:1.在外地/外国死亡的金山区户籍居民,申报人直接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及外地/外国出具的有效死亡证明(外国死亡证明需有合法的中文翻译件)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2.在金山区居住的上海市外区户籍居民和外省户籍居民在家中死亡的,申报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病史证明(病历本、出院小结等)材料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开具《居民死亡推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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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①申报人:死者家属或委托人;②所需资料:申报人身份证,村医/居委提供的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及病史相关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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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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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居民死亡确认书)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市级文件】《上海市“公民身故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方案》(沪公通字〔2020〕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民病伤死亡信息报告、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沪卫信息〔2020〕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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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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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金山区辖区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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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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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出具《居民死亡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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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经法医鉴定属于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其他意外死亡等),由法医向申报人出具《居民死亡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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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①申报人:死者家属或委托人;②所需资料:申报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及法医鉴定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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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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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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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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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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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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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规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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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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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公共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卫计规【2018】004号),2018年5月1日实施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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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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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1.直接从事食品经营人员 2.直接从事饮用水供应、管理人员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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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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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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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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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2019年3月2日修订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艾办关于开展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23〕1号)【服务指南】《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指南(2021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控制中心)【市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艾滋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卫疾控〔2020〕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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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全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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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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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咨询、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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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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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规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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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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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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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特定疾病治疗费用减免服务(肺结核治疗费用减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级文件】《关于本市组织实施肺结核病政府减免治疗费用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8)12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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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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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同时具备1.本市户籍居民或《上海市居住证》持证本人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的配偶和子女;2.在本市肺结核定点医院规范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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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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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治疗费用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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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申请人将办理所需材料交至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3.区疾控中心复核并转账报销(每季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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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1.身份证; 2.相关治疗费用发票;3.《上海市肺结核患者申请减免治疗协议书》; 4.疾病诊断证明单; 5.银行卡; 6.部分患者还需携带《上海市活动性肺结核病二线抗结核药物及护肝药物减免治疗项目适用对象证明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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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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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特定疾病治疗费用减免服务(传染病治疗费用减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区文件】《关于印发<金山区主要传染病政府减免治疗费用实施办法(2023版)>的通知》(金卫健规〔2023〕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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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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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同时具备1.本区常住居民;2.在本市和本区指定专业医疗机构就诊;3.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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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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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治疗费用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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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3.区疾控中心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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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1.身份证或居住证; 2.出院小结;3.医药费用清算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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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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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特定疾病治疗费用减免服务(精神障碍治疗费用减免)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年4月27日修正)【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014年11月20日修订)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其他(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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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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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同时具备1.本区户籍居民;2.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3.重残无业或低保或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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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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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治疗费用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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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向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表申请;2.街镇民政部门初审; 3.区精神卫生中心复核;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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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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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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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个人健康档案查询(医院检查结果查询)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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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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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4家区级医院、金山区妇幼保健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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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区级医院检查电子报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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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手机微信关注“金山健康”公众号;2.选择“健康服务”;3.点击“报告查询”;4.选择医院和就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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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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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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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职业健康培训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卫职健[2020]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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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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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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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职业健康在线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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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手机登录随申办APP的金山旗舰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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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申请对象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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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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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老年人免费体检申请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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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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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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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免费健康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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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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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1.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2.携带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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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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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申请医疗护理到家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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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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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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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申请和预约医疗护理到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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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手机微信关注“金山健康”公众号,选择“便民查询”,点击“护理到家”,选择需要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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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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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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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2020版)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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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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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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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家庭医生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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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1.随申办APP或健康云;2.搜索“家医服务”;3.点击“申请签约”;4.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意向签约家庭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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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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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5793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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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当日挂号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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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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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辖区医疗机构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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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和内容:挂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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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手机微信关注“金山健康”公众号,选择“健康服务”,点击“预约挂号”,选择需要就诊的医院和科室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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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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