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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件收发、信息、法务、信访、财务、档案、资产、会议、机要、保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统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三)预算科。拟订区与镇(工业区)财政管理制度、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汇总代编各镇(工业区)年度预算草案。分析报告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审批区级部门预算和调整预算。负责与区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的汇报沟通。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对财政的审计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和管理财政非税收入工作。负责市与区、区与镇(工业区)财政结算工作。负责镇级财政预算工作的管理指导。配合做好地方政府转贷债券的申请和使用管理。
(四)国库科。组织实施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负责区级财政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管理(除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负责财政总决算的编制,组织和指导部门决算的编制、审核和公开。负责本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专户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政府财务报告相关工作,编制本区及区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等管理。
(五)行政政法科。贯彻执行行政政法相关财政政策制度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政法等系统的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招标等管理工作。
(六)经济建设科。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相关财政政策制度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本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本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机构库日常管理。负责市、区两级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出让土地成本及收益的结算。负责本区PPP项目涉及财政职能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七)农业农村科。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水务相关财政政策制度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现代农业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贯彻执行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相关财政政策制度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保障资金决算编报。
(九)企业科。负责研究提出完善财税政策法规、加强财税管理的政策性建议。参与本区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扶持政策,执行各级财政扶持政策。负责开展有关税政业务。负责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分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对口联系区经委、区国资委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企业财务信息等工作。联合区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区粮食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计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本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规范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事务。引导本区会计人员依法从业、遵守职业道德。负责本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区财政会计学会工作。负责本局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十一)教科文科。贯彻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相关财政政策制度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口联系区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新闻传媒等部门和单位,审核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科。拟订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政府采购形式、方式变更和进口设备采购,审核政府采购计划。负责本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和数据统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指导本区镇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其他事务的监督管理。
(十三)信息技术科。承担财政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数据利用管理。负责财政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为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等。负责研究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研究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以及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牵头推进本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财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十四)金融发展与服务科。负责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和本市的金融政策以及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金融支持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等地方金融机构的预审、配合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对持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牵头协调推进本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牵头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等各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本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本区政府举债融资,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处理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区金融业联合会工作。
(十五)绩效管理科。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和镇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有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牵头组织预算前评审工作,建立新增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进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及批复。组织开展重点跟踪评价,督促预算部门(单位)自行跟踪。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行业指标体系建设。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
工作时间: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37907601
负责人:王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