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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公开

  • TH180200120210165

  • 其他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01月10日

  • 主动公开

  • 金委办〔2021〕76号

  •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 其他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在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并组织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建设。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监管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街镇、工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城镇集体资产的指导监督。

(四)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强化所监管企业创新发展,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加强主业管理等方式,管好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

(五)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

(六)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七)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和股权转让等事项,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八)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统计等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管。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

(九)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按照有关分工,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协助区委做好区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有关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推进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加快形成国有资产监管一盘棋。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激发员工内生动力,集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能。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推动所监管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国有企业科学稳健发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在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并组织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建设。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监管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街镇、工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城镇集体资产的指导监督。

(四)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管理,强化所监管企业创新发展,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加强主业管理等方式,管好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

(五)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

(六)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七)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和股权转让等事项,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八)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统计等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管。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

(九)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按照有关分工,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协助区委做好区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有关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推进构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格局,加快形成国有资产监管一盘棋。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激发员工内生动力,集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动能。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推动所监管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国有企业科学稳健发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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