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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4年度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上海市金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 长期公开

  • TH431603120240167

  • 社会福利

  • 2024年08月22日

  • 2024年08月22日

  • 主动公开

  • 高新管委〔2024〕29号

  •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福利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血站(上海市金山区血液管理事务中心)的统一部署,高新区2024年的献血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及关于印发《2024年金山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健〔2024〕12号)文精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献血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献血任务分配

2023年度高新区无偿献血共完成了677人份,2024年度高新区的献血任务为650人份。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高新区辖区内的所有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献血分配比例,村、居按总人数1%计算(包括外来暂住人员)、企事业单位按职工人数4%计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二、献血对象和范围

凡在本辖区内18至55周岁的健康男女公民都应当积极履行献血义务(身体健康且坚持献血的公民可以延长至60周岁)。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都应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严禁跨区域和跨部门组织人员献血。

三、献血日程安排

(一)8月22日至8月24日,高新区制定实施意见,印制宣传资料。

(二)8月25日至9月3日各单位进行献血人员登记上报。

(三)9月4日、11日、12日为高新区献血日,分三批进行:

1.第一批献血时间:9月4日(星期三),上午8:00时至11:00时。

2.第二批献血时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时至11:00时。

3.第三批献血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00时至11:00时。

(四)献血计划与献血人员比例是:1:1.5。

(五)献血地点:上海萱宸护理院(时代大道888号)。

四、献血工作措施和要求

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重要民生工作。在当今还没有血液替代品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适龄健康的公民无私奉献,来满足临床输血的需要。为了做好本次献血工作,高新区由社会事业办拟定年度献血实施意见,安排、协调、指导和督促献血实施计划的落实。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完成献血任务。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血液科普知识、献血目的和意义,严格控制高额补贴,积极倡导公民履行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献血任务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等各项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参加献血的人员请带好身份证。非本市户籍参加献血的,一要居住半年以上;二要持身份证和居住证;三要有单位推荐(带好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三)献血前认真填写献血登记表:1.个人信息、献血者个人健康信息征询栏目,由本人填写并签名;2.请在献血登记表上填写单位献血代码(高新区代码统一为3102288004001);3.对往年参加过献血报名,体检不合格者,不要再安排其献血。(稀有血型,如RH阴性血型志愿者,建议由单位直接向高新区献血办预报名,由区血站统筹安排参与应急保障活动)。

(四)本单位献血任务,由本单位人员来完成,不准跨单位雇人或冒名顶替献血。凡超额完成献血计划的单位,超额部分作为下一年的献血任务;未完成本年度献血计划的单位,根据《献血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区卫健委发出限期完成献血计划通知。

(五)本单位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献血任务的,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办核实后负责统一协调(要求协调的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在8月30日前交社会事业办219室办理(恒顺路280弄15号2楼)。联系电话:57277421/18019417128(金祎)。

(六)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建议各单位按要求分批分时段开展无偿献血,避免人群聚集,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做好手部消毒。

(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献血者名单,一律由本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献血日前一周交献血办公室。

(八)献血当日建议各单位安排专人带队,负责好本单位献血人员,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做到文明有序献血。

附件:

1.高新区2024年度献血计划分配表

2.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3.2024年金山区自愿无偿献血承诺书

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血站(上海市金山区血液管理事务中心)的统一部署,高新区2024年的献血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及关于印发《2024年金山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健〔2024〕12号)文精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献血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献血任务分配

2023年度高新区无偿献血共完成了677人份,2024年度高新区的献血任务为650人份。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高新区辖区内的所有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献血分配比例,村、居按总人数1%计算(包括外来暂住人员)、企事业单位按职工人数4%计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二、献血对象和范围

凡在本辖区内18至55周岁的健康男女公民都应当积极履行献血义务(身体健康且坚持献血的公民可以延长至60周岁)。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都应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严禁跨区域和跨部门组织人员献血。

三、献血日程安排

(一)8月22日至8月24日,高新区制定实施意见,印制宣传资料。

(二)8月25日至9月3日各单位进行献血人员登记上报。

(三)9月4日、11日、12日为高新区献血日,分三批进行:

1.第一批献血时间:9月4日(星期三),上午8:00时至11:00时。

2.第二批献血时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时至11:00时。

3.第三批献血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00时至11:00时。

(四)献血计划与献血人员比例是:1:1.5。

(五)献血地点:上海萱宸护理院(时代大道888号)。

四、献血工作措施和要求

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确保血液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重要民生工作。在当今还没有血液替代品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适龄健康的公民无私奉献,来满足临床输血的需要。为了做好本次献血工作,高新区由社会事业办拟定年度献血实施意见,安排、协调、指导和督促献血实施计划的落实。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完成献血任务。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血液科普知识、献血目的和意义,严格控制高额补贴,积极倡导公民履行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献血任务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等各项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参加献血的人员请带好身份证。非本市户籍参加献血的,一要居住半年以上;二要持身份证和居住证;三要有单位推荐(带好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三)献血前认真填写献血登记表:1.个人信息、献血者个人健康信息征询栏目,由本人填写并签名;2.请在献血登记表上填写单位献血代码(高新区代码统一为3102288004001);3.对往年参加过献血报名,体检不合格者,不要再安排其献血。(稀有血型,如RH阴性血型志愿者,建议由单位直接向高新区献血办预报名,由区血站统筹安排参与应急保障活动)。

(四)本单位献血任务,由本单位人员来完成,不准跨单位雇人或冒名顶替献血。凡超额完成献血计划的单位,超额部分作为下一年的献血任务;未完成本年度献血计划的单位,根据《献血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区卫健委发出限期完成献血计划通知。

(五)本单位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献血任务的,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办核实后负责统一协调(要求协调的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在8月30日前交社会事业办219室办理(恒顺路280弄15号2楼)。联系电话:57277421/18019417128(金祎)。

(六)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建议各单位按要求分批分时段开展无偿献血,避免人群聚集,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做好手部消毒。

(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献血者名单,一律由本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献血日前一周交献血办公室。

(八)献血当日建议各单位安排专人带队,负责好本单位献血人员,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做到文明有序献血。

附件:

1.高新区2024年度献血计划分配表

2.团体无偿献血领导签章单

3.2024年金山区自愿无偿献血承诺书

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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