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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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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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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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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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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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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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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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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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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负责政务公开、保密、文秘、档案、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城市运行管理、食品和药品安全管理、数据发展与信息化应用等相关工作;承办镇人大的日常事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各类人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协调党的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辖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加强对工业、商贸、文旅和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开展科普教育;协调开展市场监管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集体和村居民建房的审批及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审批、验收、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动拆迁安置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基础设施、环境绿化和市容市貌等工作;负责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房的查处和整治工作;牵头辖区内环保创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工作;牵头辖区污染源治理工作,对镇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实施监督和检查。
5.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养老服务、劳动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统筹做好残疾人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等工作;协助推进辖区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做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及校园安全监督工作;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与其合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社区调解防范体系建设和基层维稳队伍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协同开展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本辖区国家安全、反邪教宣传教育等工作;抓好平安小区的创建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信访等相关工作。
7.社会工作办公室:负责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统筹推进本镇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协调社区事务,组织指导业委会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
8.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强化农副业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开发建设农田设施和农副产品加工的配套设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培养新型农民,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协同推进辖区水利建设和防汛防台、防灾减灾和河道长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金山区金山卫镇老卫清路2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6:30 (夏令时8:30-11:30 13:30-17:00)
联系电话:021-67263077
负责人:张敏
1.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负责政务公开、保密、文秘、档案、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城市运行管理、食品和药品安全管理、数据发展与信息化应用等相关工作;承办镇人大的日常事务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各类人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党的统战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协调党的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辖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加强对工业、商贸、文旅和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开展科普教育;协调开展市场监管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集体和村居民建房的审批及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审批、验收、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动拆迁安置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基础设施、环境绿化和市容市貌等工作;负责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房的查处和整治工作;牵头辖区内环保创建,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工作;牵头辖区污染源治理工作,对镇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实施监督和检查。
5.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养老服务、劳动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统筹做好残疾人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等工作;协助推进辖区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做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及校园安全监督工作;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与其合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社区调解防范体系建设和基层维稳队伍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协同开展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本辖区国家安全、反邪教宣传教育等工作;抓好平安小区的创建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信访等相关工作。
7.社会工作办公室:负责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开展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统筹推进本镇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协调社区事务,组织指导业委会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
8.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强化农副业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开发建设农田设施和农副产品加工的配套设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培养新型农民,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协同推进辖区水利建设和防汛防台、防灾减灾和河道长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金山区金山卫镇老卫清路2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6:30 (夏令时8:30-11:30 13:30-17:00)
联系电话:021-67263077
负责人: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