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机关职能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门户网站

  • 长期公开

  • 其他

  • 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10日

  • 主动公开

  • 〔〕号

  •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 其他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 上海金山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本区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规划。负责拟订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规划评估。拟订产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引导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做好电力、成品油日常运行、监控、协调。协调推进相关产业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做好应急时期的工业企业物资生产、储备和调运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发展空间布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负责统筹指导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进全区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的综合协调,合理调整产业布局。

(五)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按照规定做好有关产业领域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协调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工业强基础和产业创新工程。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建设、标准化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六)负责推进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绿色转型发展、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相关重点行业ESG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进绿色制造,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协调推进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绿色能源供应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七)统筹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的落实等工作。负责各类企业上市服务协调,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服务等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促进本区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协调落实贸易便利化,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推动本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运行监测工作,开展贸易调查。承担本区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协调工作。

(九)推进商贸业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和扩大消费。统筹全区商贸业规划布局,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的流通管理和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负责商贸运行管理,监测分析商贸运行状况。推进商务领域品牌建设,推动老字号改革与创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和服务工作。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十)负责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创新,赋能产业升级。提升产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物流、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能级与竞争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负责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规划和推进全区平台经济、总部经济和电子商务建设发展,推进商贸流通模式创新和商务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数字商务发展。

(十一)负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动传统化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新材料迭代升级、生物制造产业培育发展。推进食品、纺织、美妆等时尚消费品产业转型发展。

(十二)负责推进智能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化创新。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数字产业、低空经济等相关领域产业布局,牵头协调推进数字产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储备粮管理。负责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粮食经营及工业用粮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本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本区物资储备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物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灾款物。负责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对设施、设备等的技术规范实施监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本区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规划。负责拟订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规划评估。拟订产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引导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

(三)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做好电力、成品油日常运行、监控、协调。协调推进相关产业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做好应急时期的工业企业物资生产、储备和调运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数字产业等领域发展空间布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负责统筹指导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进全区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的综合协调,合理调整产业布局。

(五)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按照规定做好有关产业领域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协调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工业强基础和产业创新工程。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建设、标准化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六)负责推进工业、商贸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绿色转型发展、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相关重点行业ESG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进绿色制造,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协调推进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和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绿色能源供应和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

(七)统筹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的落实等工作。负责各类企业上市服务协调,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服务等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促进本区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协调落实贸易便利化,推动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推动本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运行监测工作,开展贸易调查。承担本区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协调工作。

(九)推进商贸业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和扩大消费。统筹全区商贸业规划布局,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负责食用农产品的流通管理和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负责商贸运行管理,监测分析商贸运行状况。推进商务领域品牌建设,推动老字号改革与创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和服务工作。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十)负责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创新,赋能产业升级。提升产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物流、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能级与竞争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发展。负责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规划和推进全区平台经济、总部经济和电子商务建设发展,推进商贸流通模式创新和商务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数字商务发展。

(十一)负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动传统化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新材料迭代升级、生物制造产业培育发展。推进食品、纺织、美妆等时尚消费品产业转型发展。

(十二)负责推进智能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化创新。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数字产业、低空经济等相关领域产业布局,牵头协调推进数字产业、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储备粮管理。负责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粮食经营及工业用粮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本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本区物资储备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物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灾款物。负责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对设施、设备等的技术规范实施监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稿件

公众意见

公文pdf展示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