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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巷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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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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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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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42210012024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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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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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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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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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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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吕安委会〔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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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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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吕巷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区两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金山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引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条”和金山区“81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减存量、控增量,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上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4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一批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力避免较大及有影响的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领导
依托镇安委会,建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协调小组及专项工作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协调小组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由镇城运中心负责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负责制定本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统筹做好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统筹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分年度、分批次对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四)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五)各村(居)结合实际,根据方案要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内容,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治安,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本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督导督查和考核考察等制度。
2.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相关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以及10个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围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安全监管“一件事”,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记录和通报机制。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村(居)末梢,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党政同责”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现场处置、行政处罚和宣传教育,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积极发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所(派出所、律所、司法所)”联动等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
5.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质效。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等相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考核,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一票否优”。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抓落实的责任制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
6.推进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解决违法审批、违法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部署开展本镇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冷库、厂房仓库安全等综合整治。针对重大工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宾馆饭店、“三合一”等“小场所”,城市更新、城乡结合部、地下空间等“旧区域”,工业智造、光伏储能、新型生物燃料等“新业态”,仓储冷库、有限空间、危货运输以及违规动火动焊、堵占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老问题”,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风险研判,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大单位”“小场所”“新业态”“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强化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发动基层力量加强家庭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深化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治理。严格落实自建房火灾隐患分类分级治理,进一步治理“六大类”突出火灾风险,因地制宜配备自建房火灾应急救生逃生设备,加大防火宣传覆盖面。
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排烟的铁栅栏、铁丝网和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理方案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统筹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问题、着力整治市场流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问题、推进破解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新及电池报废回收难问题。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金山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充分发挥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加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突出“两客一危”等行业重点企业,兼顾普通货运、汽修、道路设施等行业,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开展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加大对公共交通、危险品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风险的管控力度。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
10.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小梁薄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1.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以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广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装和使用,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粮油储备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整治。
各牵头部门按照对应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落实推进,推动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效能。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宣贯和动态清零行动
13.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标准解读。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结合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各专项牵头部门、各村(居)、辖区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4.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15.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6.强化重大隐患治理数字赋能。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实现跨部门、跨领域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17.加快先进技术装备迭代。推动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加大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18.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9.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结合“三自能力建设”、“一案一警示 即时受教育”、“百、千、万人”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结合区消防安全大培训要求,对镇党政领导、旅游景区、民宿、居民区、建设施工领域开展消防分类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及喷涂工艺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文物保护等单位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商业综合体、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加强高危行业人员管理。推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1.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按照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2.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3.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企业自主开展,政府有效监控指导”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4.推进安全生产体系管理创新。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建设,让先进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向上下游企业辐射延伸。
(八)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25.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等主渠道优势,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责任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围绕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并分享相关最佳实践,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6.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统筹,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3年内,配合完成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一轮集中培训,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27.加强安全生产第三方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业务相近”原则,围绕诚信履约、专业达标、高质量服务等,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报告常态化复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常态化整治、资质保持和过程控制管理定期抽查等工作机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各管理部门和第三方服务使用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信用、审计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和提升第三方服务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协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创新基层安全治理的工作成效。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8.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镇级新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开设安全微课堂、完善“隐患曝光台”,加大“一案一警示 即时受教育”事故警示片传播力度,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29.提升安全宣传示范引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带动效应。推进“守护鑫·安全亮证”工程,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来金安全生产第一课”激发群众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镇政府其他负责同志要经常性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并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各村(居)主要负责通知要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辖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要考察核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安委会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区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五)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半年组织1次专项督导和1次进度评估。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9 日前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