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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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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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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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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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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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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本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居民经济状况核对 的项目、标准和实施办法,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核对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四)承担上海市金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 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负责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实施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 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 定并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儿童福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 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本区儿童福利设施建 设和管理。负责孤儿救助和养育工作,指导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 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同推进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七)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 策措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 赁工作。按照有关分工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
(八)负责慈善事业促进和管理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 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公 开募捐、社会捐助和慈善行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慈善发展。推 进慈善表彰等工作,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超市发展。
(九)负责行政区划和政区地名工作。负责本区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负责政区名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命名等。
(十)负责本区基层社会事务相关工作。依法承担遗产管理人职责,履行监护相关职责,落实有关政策。依据全市、全区政务服务总体工作要求,指导协调落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涉及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婚俗改革和婚姻文化建设。
(十二)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深化殡葬改革。负责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贯彻实施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及登记和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 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
(十四)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规划本区福利彩票销售网络及审批工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和彩票开奖活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十五)依法承担本区民政领域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负责相关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民政领域国家 安全有关工作任务。健全落实民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本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居民经济状况核对 的项目、标准和实施办法,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核对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
(四)承担上海市金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 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负责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实施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 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 定并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儿童福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 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本区儿童福利设施建 设和管理。负责孤儿救助和养育工作,指导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 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同推进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七)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 策措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 赁工作。按照有关分工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
(八)负责慈善事业促进和管理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 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公 开募捐、社会捐助和慈善行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慈善发展。推 进慈善表彰等工作,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超市发展。
(九)负责行政区划和政区地名工作。负责本区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负责政区名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命名等。
(十)负责本区基层社会事务相关工作。依法承担遗产管理人职责,履行监护相关职责,落实有关政策。依据全市、全区政务服务总体工作要求,指导协调落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涉及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婚俗改革和婚姻文化建设。
(十二)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深化殡葬改革。负责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贯彻实施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及登记和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 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
(十四)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规划本区福利彩票销售网络及审批工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和彩票开奖活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十五)依法承担本区民政领域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负责相关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民政领域国家 安全有关工作任务。健全落实民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