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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山区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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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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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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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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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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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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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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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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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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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方 浩(党组书记、局长,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主管党建、组织人事、计划财务、机关建设等工作。
主管局办公室、局党群办公室、局计划财务科。
顾 俊(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法、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保密、信访、民政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协管党建、组织人事、计划财务、机关建设等工作。
协管局党群办公室、局计划财务科。分管局行政审批(法制)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邢 扬(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市民综合帮扶、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管理、福利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福利彩票及福彩公益金管理、行政区划等工作。
分管局社会救助科、局社会事务科、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中心、区救助管理站、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区殡仪馆。联系市慈善基金会金山区代表处和区福利彩票服务中心。
徐 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局养老服务科、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区社会福利院、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联系区老年基金会和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常 菁(二级调研员):协助党建、工会、妇联、共青团、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班子成员不在岗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AB角补位制度:
方浩—顾俊;
邢扬—徐敏。
方 浩(党组书记、局长,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主管党建、组织人事、计划财务、机关建设等工作。
主管局办公室、局党群办公室、局计划财务科。
顾 俊(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法、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保密、信访、民政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协管党建、组织人事、计划财务、机关建设等工作。
协管局党群办公室、局计划财务科。分管局行政审批(法制)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邢 扬(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市民综合帮扶、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管理、福利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福利彩票及福彩公益金管理、行政区划等工作。
分管局社会救助科、局社会事务科、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中心、区救助管理站、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区殡仪馆。联系市慈善基金会金山区代表处和区福利彩票服务中心。
徐 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局养老服务科、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区社会福利院、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联系区老年基金会和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常 菁(二级调研员):协助党建、工会、妇联、共青团、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班子成员不在岗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AB角补位制度:
方浩—顾俊;
邢扬—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