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计划、总结、督查督办、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干部人事科。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承担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和统战工作。
(四)财务科。承担预决算、财务审计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五)法规科。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教工作。
(六)执法稽查科。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查处市场主体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案审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办具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负责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以及组织查处大案要案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食品经营、酒类商品零售、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等相关许可备案工作。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发证审核。承担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经纪人登记等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审批工作。
(八)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科。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承担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落实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九)市场规范监管科。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组织指导酒类安全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对应参与辖区各类整治活动。
(十)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广告经营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工作,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二)质量发展科。拟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质量提升行动规划,编制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组织推进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奖励制度。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与管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商标及商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协调科。拟订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牵头承担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应急管理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协调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抽检监测工作,承担上级部署的监督抽检任务。
(十六)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组织指导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食品经营环节抽检监测工作,承担上级部署的监督抽检任务。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组织指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和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拟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十八)标准化与计量监管科。推进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计量技术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和国际对标采标贯彻落实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十九)认证与产品质量监管科。组织实施国家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及各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及相关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证后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二十一)医疗器械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联系方式
集中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00—17:00
负责人姓名:陈坚
邮政编码:201500
电话:021-57922711
传真:021-5792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