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领导分工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
-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
-
长期公开
-
-
其他
-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09月09日
-
主动公开
-
〔〕号
-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
其他
黄杰国(党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和党管武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全面依法治区、组织人事、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保密、老干部、党管武装等工作。
分管政治处、依法治区协调监督科、监督检查科。
联系高新区司法所,群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理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前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联系枫泾镇、山阳镇、石化街道、高新区。
裴雄卿(局长,行政复议局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法治政府、基层司法行政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信访、计划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办公室)。
联系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联系朱泾镇、亭林镇、金山卫镇。
孙亚超(党委委员、副局长,行政复议局副局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协助处理区政府相关法治事务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信访等工作。
分管行政复议受理与调解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复议应诉协调科、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证处、区律师行业党总支。协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办公室)。
联系锦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中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第二联合党支部。
联系漕泾镇、张堰镇。
章健(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会主席):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司法行政建设、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群团、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管全面依法治区、组织人事、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保密等工作。
分管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教育帮扶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事务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金山工作站、机关党支部。协管办公室、政治处、依法治区协调监督科、监督检查科。
联系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矫正中心党支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金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第一联合党支部,区安置帮教协会、区人民调解协会。
联系廊下镇、吕巷镇。
班子成员出差或不在岗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替补分工:
党委工作:
黄杰国——章 健
行政工作:
裴雄卿——孙亚超
孙亚超——章 健
章 健——孙亚超
黄杰国(党委书记):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和党管武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全面依法治区、组织人事、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保密、老干部、党管武装等工作。
分管政治处、依法治区协调监督科、监督检查科。
联系高新区司法所,群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理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前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联系枫泾镇、山阳镇、石化街道、高新区。
裴雄卿(局长,行政复议局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法治政府、基层司法行政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信访、计划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办公室)。
联系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联系朱泾镇、亭林镇、金山卫镇。
孙亚超(党委委员、副局长,行政复议局副局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协助处理区政府相关法治事务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信访等工作。
分管行政复议受理与调解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复议应诉协调科、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公证处、区律师行业党总支。协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办公室)。
联系锦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中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第二联合党支部。
联系漕泾镇、张堰镇。
章健(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会主席):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司法行政建设、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群团、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协管全面依法治区、组织人事、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保密等工作。
分管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教育帮扶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事务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金山工作站、机关党支部。协管办公室、政治处、依法治区协调监督科、监督检查科。
联系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矫正中心党支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支部、金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第一联合党支部,区安置帮教协会、区人民调解协会。
联系廊下镇、吕巷镇。
班子成员出差或不在岗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替补分工:
党委工作:
黄杰国——章 健
行政工作:
裴雄卿——孙亚超
孙亚超——章 健
章 健——孙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