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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0月18日

  • 2020年10月18日

  • 主动公开

  • 〔〕号

  •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 其他

2020年10月18日 来源: 上海金山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公文处理、外事、接待、保密管理、值班、信息技术、配备司法行政业务装备及会务管理等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负责本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计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宣传、统战、人事、机构编制、群团和老干部工作,指导、监督和推进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依法治区协调监督科。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活动的协调推进。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承担各部门关于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四)行政复议受理与调解科。负责申请人引导、接待、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秩序,负责初步行政争议化解、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文书统一签收流转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督办和办案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卷档案管理、档案室及公共服务区域管理维护等工作。

(五)行政复议科。负责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建设,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和管理、交通、绿化和市容管理、住房、民防、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并做好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培训、指导及考核工作。

(六)行政应诉科。负责行政应诉制度规范建设,负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调、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督办回复工作,开展行政应诉培训、指导行政应诉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涉及行政管理领域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并做好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诉讼数据统计分析及考核工作。

(七)复议应诉协调科。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任务指派工作,负责街镇法治审核指导培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监督申诉(包括案件复核)、统计分析、总结汇报、建议提案办理、对外宣传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全区性重点项目事项、重大涉法问题研究等其他各项工作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案信息系统、行政复议网上申请信息系统等的建设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执法检查,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拟订和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机关法治审核,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九)社区矫正科(上海市金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教育帮扶科)。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推进本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拟订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承担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策划和实施全区性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十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拟订和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政策研究,推进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执业工作。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执业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科。监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所辖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派出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下设11个派出机构:枫泾司法所、朱泾司法所、亭林司法所、漕泾司法所、山阳司法所、金山卫司法所、张堰司法所、廊下司法所、吕巷司法所、石化街道司法所、高新区司法所。根据上级规定承担相应职责。


直属机构

(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为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金山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三)金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事务中心。开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梳理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和优化区、街镇(高新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联系方式

集中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卫二路42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57951674

负责人:裴雄卿

邮政编码:200540

传真号码:021-67968102


区行政复议局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1号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67968112


区社区矫正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沈浦泾路55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33695105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2号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法律援助:021-67962253

公证咨询:021-57941027(石化),021-57930166-0(朱泾)

人民调解:021-67968238,021-67968240

行业审批:021-67968135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公文处理、外事、接待、保密管理、值班、信息技术、配备司法行政业务装备及会务管理等工作。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负责本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计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宣传、统战、人事、机构编制、群团和老干部工作,指导、监督和推进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依法治区协调监督科。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活动的协调推进。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承担各部门关于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四)行政复议受理与调解科。负责申请人引导、接待、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秩序,负责初步行政争议化解、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文书统一签收流转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督办和办案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卷档案管理、档案室及公共服务区域管理维护等工作。

(五)行政复议科。负责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建设,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和管理、交通、绿化和市容管理、住房、民防、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并做好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培训、指导及考核工作。

(六)行政应诉科。负责行政应诉制度规范建设,负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调、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督办回复工作,开展行政应诉培训、指导行政应诉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涉及行政管理领域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并做好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诉讼数据统计分析及考核工作。

(七)复议应诉协调科。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任务指派工作,负责街镇法治审核指导培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监督申诉(包括案件复核)、统计分析、总结汇报、建议提案办理、对外宣传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全区性重点项目事项、重大涉法问题研究等其他各项工作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案信息系统、行政复议网上申请信息系统等的建设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执法检查,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拟订和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机关法治审核,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九)社区矫正科(上海市金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教育帮扶科)。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推进本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拟订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承担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策划和实施全区性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十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拟订和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政策研究,推进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执业工作。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执业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科。监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所辖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派出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下设11个派出机构:枫泾司法所、朱泾司法所、亭林司法所、漕泾司法所、山阳司法所、金山卫司法所、张堰司法所、廊下司法所、吕巷司法所、石化街道司法所、高新区司法所。根据上级规定承担相应职责。


直属机构

(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为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金山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三)金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事务中心。开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梳理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和优化区、街镇(高新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联系方式

集中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卫二路42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57951674

负责人:裴雄卿

邮政编码:200540

传真号码:021-67968102


区行政复议局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1号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67968112


区社区矫正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沈浦泾路55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1-33695105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2号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法律援助:021-67962253

公证咨询:021-57941027(石化),021-57930166-0(朱泾)

人民调解:021-67968238,021-67968240

行业审批:021-6796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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