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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为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经费形式为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 60 名,其中,一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核定为 48 名。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设大队长 1 名,副大队长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主要职责:以上海市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日常执法工作及其他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站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站,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处级,经费形式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9名,设单位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
三、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宣传与信息管理中心
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宣传与信息管理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组织策划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群众环境意识;负责对外新闻宣传,信息化管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