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全体选民:11月16日,请投出你庄严神圣的一票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金山区融媒体中心作者: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金山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为11月16日。目前,已经进入投票选举准备阶段。届时,各位选民可以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位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位选民都应当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
在此提醒全区各位选民,请于11月16日,携带好选民证,于自己所在选区,在确定的时间参加选举,投下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人大代表人民选,人民城市人民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选民如何参加投票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二十七条、《上海市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选民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后领取选民证,并根据选举委员会公告的投票日期和投票地点,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依法参加投票选举。
2、什么是选民证?
选民证是指经由选举机构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查后,发给享有选举权利并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的盖有选举工作机构印章的证明书。选民证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凭证,须写明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内容。在选举日,选民凭选民证进入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会场领取选票。选民证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3、选举可否采取举手表决或者记名投票的方式?
根据《选举法》第四十条、《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选举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得采取举手表决或者记名投票的方式。这也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保障公民表达真实意愿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