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镇

(一)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 更多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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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

  • 上海市金山区华亭路25号

  •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7:00 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021-57232215 传真号码:021-57232636

  • 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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